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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延期举行广东省部分市区2022年4月自学考试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22-04-13 09:45:15
来源:贝助教育
浏览量:127

【导言】自学考试频道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获悉,2022年4月广东省部分市区自学考试延期公告如下:

根据我省部分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,经研究报广东省教育厅批准,我省部分市区(肇庆市、东莞市、佛山市、清远市、茂名市、深圳市、广州市、韶关市)原定于4月16日至17日举行。考生缴纳的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还,考生无需申请退款。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10月份自学考试的具体开考安排,考生需重新报考并缴费。已停考过渡期的专业,停考过渡结束时间顺延半年。

请谅解考试延期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!

特此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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